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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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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2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区数据局邀请专家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崇明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现行的《上海市崇明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施行以来,对规范本区信息化项目管理,支撑本区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促进“数字崇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发生了诸多变化,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和系统集约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办法》已不能满足实际操作需要。
区数据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立足于“加强统筹规划、从严从紧抓好项目评审、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管理目标,在现行《办法》既有框架和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旨在更好统筹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强化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办法(草案)》共分为九章三十四条,主要章节为总则、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运维、项目监管、附则。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办法(草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区数据局邀请了以下5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采取召开线下风险评估会的方式,对《办法(草案)》进行风险评估。专家分别为:
1.吴永明 同济大学 教授
2.乐嘉锦 东华大学 计算机学院 教授
3.闵新力 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 高级工程师
4.周曦民 上海超级计算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张舒敏 上海市经信委信息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风险评估专家组的构成兼顾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理论素养精深、实务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具备有效开展《办法(草案)》风险评估的能力。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办法(草案)》起草期间,区数据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书面征询和线下座谈会等形式,就《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相关委办局等征求意见。在向专家咨询论证中,专家一致认为,《办法(草案)》满足崇明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一致认为,《办法(草案)》作为崇明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乡镇、区直属企业申报的信息化项目,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经与专家组充分研商,为进一步强化《办法(草案)》风险防范,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是要严格落实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预算主管部门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前期研究、申报、建设、验收、运维及效能自评价等全过程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二是深化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模式。区数据局会同区财政局从事前、事后绩效评价两个维度共同开展绩效评价,并要求预算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做好相关问题整改,优化完善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化资产管理。要求各预算主管部门统筹信息化资产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项目、信息系统台账及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制度,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运维等各个阶段做好信息化资产管理清单更新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