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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崇明区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4年1-2月,区气象局会同区应急局共同研究讨论《上海市崇明区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3月,《上海市崇明区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建议,共收到3条意见。期间,通过专家咨询、电话征询等方式征求意见,收到相关意见3条。
2024年4月15日至5月16日,《上海市崇明区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求社会面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024年6月,《上海市崇明区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第二轮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建议,共收到1条意见。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关于公众参与方面
1.主要意见:建议预案编制依据中增加《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一行政法规。
采纳情况:已采纳。
2.主要意见:建议处置气象灾害部门单位增加区财政局的职责。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附件“各部门、单位处置气象灾害主要职责”中增加了区财政局的有关职责。
3.主要意见:建议将崇明电信局的职责改由区数据局牵头负责。
采纳情况:已采纳。删除崇明电信局的职责,有关职责调整至区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