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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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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 年底,结合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全国面临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以及本市、本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扭转亡人和有影响火灾多发势头,为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种、养殖、加工生产、包装储存、商务参观等多业态模式混合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民宿、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范设置或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不符合消防标准。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电动自行车占用逃生通道、消防车道、安全通道、应急疏散集合点及其他禁止停放区域。
3.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七)违规使用燃气,燃气管道敷设不符合要求
1.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
2.未使用燃气专用胶管、胶管超长,胶管穿墙未使用金属管穿管保护,使用小三通接口。
3.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4.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八)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1.明敷时,电气线路敷设未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2.未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时未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
3.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电气线路上覆盖可燃物。
(九)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改变原有建筑物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临时搭建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在停车库、地下空间违法居住等改变其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并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区消防、公安要进一步深化“联勤防火”工作机制,加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力度。各乡镇要广泛发动综合执法、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以及村(居)委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另发),排查建立三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并实现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逐一销账、闭环管理。区消防、建管、应急、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能,对9 大类整治重点坚决实施打击;区交通、房管、绿化市容、市场监管等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点位实施联动执法整治。针对建筑地下空间与地上部分共用疏散楼梯未进行防火分隔的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制定针对性改造方案,提升建筑本质安全水平。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乡镇要分批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通过区级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组织三类重点场所产权和经营主体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三支处置队伍”还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等训练,加强装备器材的配备及应用,切实做到“救早、灭小”。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区消防委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提请本级安委办、抄告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涉及市级部门监管的,由市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约谈。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厘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本区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乡镇一级,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区应急、消防、房管、公安等部门要联合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 年2 月7 日前)。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 年3 月20 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三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消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全面培训,提高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阶段评估(2024 年3 月底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区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阶段性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四)巩固提升(2024 年12 月底前)。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帐、闭环销案工作流程,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健全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节日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本区已经部署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分类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原则推动单位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五)强化长效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验做法,针对三类重点场所研究制定出台一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三合一”违规住人、小型施工工程管理、小火亡人等难点问题。按照隐患全部上账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推进,具体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制定任务和责任清单。3 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附件2)每周四通过政务云报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4 至11 月,每月23 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12 月1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2.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