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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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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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4年1月,上海市首次制定《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了上海市空气重污染应对组织架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应对程序以及管控措施要求。2014年以来,上海市启动重污染预警共计25次,其中蓝色预警14次,黄色预警11次。近五年,上海市重污染天气总体得到有效遏制,预警启动次数由原来的每年4-6次下降至每年0-3次,2021年和2022年均未启动预警。《预案》的实施有效降低了空气污染程度,减轻了空气重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空气重污染应对能力,结合上海市实际,2024年上海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预案》。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与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7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论证,具体是:武俊夏--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陆祖国--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施军--区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值守科科长,原卓群--区建管委建设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宋怀辉--区交通委交通建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顾凯华--区气象局副台长、傅佳运--区科委信息化综合科副科长。其中,区气象局、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科委5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为专家论证提供了必要保障,并支持各位专家独立开展工作。

风险评估专家组的构成兼顾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重点聚焦预警启动条件、应急响应措施、成员单位及职责等方面,具备有效开展《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风险评估的能力。本局采取集中召开风险评估会的方式,请专家分别阐述各自风险评估意见,并共同研讨确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向社会公众广纳谏言。同时,多次以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并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优化预案内容,重在执行,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认为,《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结合本区实际,能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同时该行动计划工作思路比较清晰,计划内容覆盖面广,责任单位基本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针对前述可能出现的风险,经与专家组充分研商,本局明确了以下防范化解措施:

一是加强联动和部门协作。成立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统一组织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园区)为区工作组成员单位。区工作组按照“统一协调、区块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决策、部署和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细化和量化应急措施。按照市级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细化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量化应急响应期间工地、道路、堆场等冲洗作业频次。因地制宜优化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措施,做到“可检查、可考核”。

三是制定子预案。《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是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行动依据。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单位的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待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保障措施扎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