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29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委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要求打造10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2021年7月,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作出了相同要求。2023年9月,市农委、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明确该项工作由各涉农区和市属相关企业负责。我委按照部署,遵循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要求,在深入调研、总结本市前期经验,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本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最终形成《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
《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将用于规范、指导本区相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并对其进行奖补。《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共分为奖补对象、创建内容、奖补标准、工作流程、有关要求等5个部分,明确了本区进行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形成过程,以及公开、实施、组织指导、培训宣传等内容。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与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3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进行风险评估。
1.陈丹,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科科长
2.赵勤超,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3.施建军,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质量安全中心高级工程师
风险评估专家组的构成兼顾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囊括了农业政策执行部门、农业技术部门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同时,前述专家理论素养精深、实务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具备有效开展《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风险评估的能力。
我委采取集中召开风险评估会的方式,请专家分别阐述各自风险评估意见,并共同研讨确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我委通过官方网站,就《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企业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企业对《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的完善建议。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认为,《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草案)》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利益群体对“奖补对象”、“奖补标准”认识不同、产生争论的风险。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