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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0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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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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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2-01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送审材料进行审核,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主体

区国资委作为《管理办法》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

二、关于文件内容

未发现《管理办法》存在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本市政策相抵触的条款;未发现《管理办法》存在明显不当的情形。

三、关于制定程序

截至目前,《管理办法》的形成已经过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合法性初审等程序,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