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0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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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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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2-01

区国资委拟定了《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区国资委组织开展了《草案》风险评估工作。现就相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草案》总体参照了2021年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1〕62号)的框架和部分条款内容,结合本区实际作适当调整。明确投资监督管理、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与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草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2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草案》进行风险评估:

张秋实,市国资委规划处工作人员

吴  珊,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崇明区国资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邮箱,就《草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此外,在专家咨询论证中,专家一致表示《草案》结构齐全、依据充分、职责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格式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有2条被采纳。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一)从战略高度方面看,《草案》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精神,符合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战略方向。这有助于推动崇明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区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从政策相关性看,《草案》总体参照市国资委文件精神制定,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管,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分层分类投资监督管理体系。

(三)从社会稳定风险来看,《草案》充分借鉴了各区政府在实践中积累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区实际操作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减少因缺乏实践经验而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综上所述,《草案》的制定有充分的依据和必要性,不存在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相关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通过政务公开、媒体宣传、社区宣讲等渠道和形式,向监管企业以及公众普及《草案》的内容和实施意义。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