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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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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各区党委、政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细化明确自然灾害防治事权和职责划分,强化责任落实”。作为该规定的牵头起草部门,市应急局在工作会议中提出,各区要编制区级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区应急局按照本市统一部署,依据《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遵循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要求,在深入调研、总结本市前期经验,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的起草工作,最终形成《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
《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将用于理顺各单位间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形成全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格局。《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共分为总则、部门责任、协同保障、责任追究和附则等5个部分,明确各级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 的分工任务,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形成强大治理合力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与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2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进行风险评估。
1.施宗强:原区科委办公室主任
2.肖功建:原上海市地震局震防处处长
风险评估专家组的构成兼顾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囊括了重点多灾种专家学者。同时,前述专家理论素养精深、实务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具备有效开展《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风险评估的能力。
区应急局采取集中召开风险评估会的方式,请专家分别阐述各自风险评估意见,并共同研讨确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在向各委办局、各乡镇面征求意见,各乡镇、委办局表示,该项工作对本区细化明确本区自然灾害防治事权和职责划分,强化责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为构建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议加快推进。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认为,《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仅明确各级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 的分工任务,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形成强大治理合力;加强督查考评,严肃追究问责,切实增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针对前述可能出现的风险,经与专家组充分研商,市司法局明确了以下防范化解措施:
一是结合崇明区实际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增加第八条村(居)的职责任务,细化七条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市级文件中提到的“街道(乡镇)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基层应急减灾能力建设,社区安全发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及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