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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20
为构建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我局围绕推进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厘清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组织开展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编制工作。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形成了《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王陈怡;联系电话:59613066
电子邮箱:cmqajj@163.com
来信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51室
邮编:202150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