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
关于《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2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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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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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12-20

构建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我局围绕推进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厘清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组织开展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编制工作。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形成了《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王陈怡;联系电话:59613066

电子邮箱:cmqajj@163.com

来信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51室

邮编:202150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