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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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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我局邀请施宗强、肖功建两名专家对《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草案)》进行科学论证,并认真研究专家提供的意见建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组成
施宗强:原区科委办公室主任;
肖功建:原上海市地震局震防处处长;
龚耀:上海市佘山地震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二、专家论证总体情况
(一)制定《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责任规定(草案)》的必要性
专家一致认为,《规定》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细化明确自然灾害防治事权和职责划分,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断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本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规定》的制定很有必要。
(二)《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责任规定(草案)》的可行性
专家一致认为,《责任规定》制定条理清楚、设置合理。《规定》共有五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部门责任、协同保障、责任追究和附则等,部门责任涵盖了区委和区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居)、中央、市属企业和区属企业负责管理区域的主要职责,符合崇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同时,从公众征求意见的浏览和点击量也表明,市民对《规定》的关注度高,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规定》可行性较强。
(三)《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责任规定(草案)》的科学性
专家一致认为,《规定》符合科学要求。一是逻辑性强。《规定》条款制定细致、系统,与市级相关内容对应性强,兼具全面性和开放性。二是重点明确。《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协同运行机制和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确保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究。三是充分听取意见。《规定》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向公众征求意见等一系列程序而形成,内容经过反复研究完善,符合崇明工作实际。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施宗强专家
主要意见:《责任规定》满足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编制要求要求,其中增加的第八条村(居)的职责任务,要符合崇明区自然灾害特点。
采纳情况:根据崇明实际情况完善村(居)的职责任务。
(二)肖功建专家
主要意见:《责任规定》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可以为本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其中参照市级部门编写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基层应急减灾能力建设,社区安全发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及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的六条具体职能任务可以进一步量化指标。
采纳情况:结合崇明特点,细化成六条具体职责任务同时量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职责。
(三)龚耀专家
主要意见:《责任规定》满足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编制要求要求,其中增加的第八条村(居)的职责任务,在符合崇明实际情况的同时要进一步量化指标,具有可操作性。
采纳情况:将村(居)工作职责进一步量化,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