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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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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8
一、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必要性
《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崇明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规划期限与原总体规划一致,均已于2020年到期。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为切实落实好《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要求,需开展新一轮区级专项规划编制,指导下阶段本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划建设工作。
二、《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起草过程
2022年7月,按照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2022年9月形成初步方案,2022年11月征询了两轮乡镇意见,根据各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初步编制成果,2022年12月9日-2023年1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2023年1月9日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各部门、专家及公众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2月6日—2023年3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补充公示。2023年3月上旬又征求了晓霞副区长、柳强副区长、学梅副区长、施蕾副区长、慧泉副区长等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并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主要内容
《区级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规划目标。明确了本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到2025年的近期目标和规划到2035年的远期目标。
(二)规划指标体系。一是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方面:明确了“规划近期至2025年,预计本区老年人口数达到29.88万人,按照3.5%的养老床位指标建设要求,全区规划养老床位数为1045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小于60%。远期至2035年全区规划养老责任床位数10881张,控制床位数680张,合计1156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小于80%”等规划指标。二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方面:根据市级养老规划的指引,常住人口每千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025年不低于55㎡/千人常住人口,远期2035年不低于65 ㎡/千人常住人口,崇明区现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已超过每千人65㎡的要求。规划近期、远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不低于现状已建规模5.45万平方米。至2035年,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全覆盖,打造镇区15分钟养老生活圈及乡村社区养老生活圈。
(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是形成“六大片区”的分区规划布局,其中,西沙片区(新村乡、新海镇、绿华镇、三星镇)、城桥片区(庙镇、城桥镇、港西镇、新河镇、建设镇)、堡镇片区(竖新镇、堡镇、港沿镇)、东平片区(东平镇)、东滩片区(中兴镇、向化镇、陈家镇)、长兴片区(长兴镇、横沙乡)等六个片区。二是形成空间指引,以“六大片区”作为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的发展导向,促进机构养老设施向有人口导入趋势的重点镇集中,规划养老床位在片区层面进行统筹。西沙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三星镇聚集;城桥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城桥镇聚集;堡镇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堡镇聚集;东平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东平镇聚集;东滩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陈家镇聚集;长兴片区人口和养老床位向长兴镇聚集。三是形成机构养老设施分级指引,分为区和乡镇两级。规划保留区级养老机构2个(上海市崇明区福利院、上海海阳清怡养护院),新增1个(庙镇区级规划养老地块)。乡镇级床位指标在扣除区级机动床位指标后,根据六大片区空间导引要求,各片区在保障总量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所辖乡镇的实际需求,可适度调整各乡镇的床位数配比。四是形成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布局,对拟撤销、保留、扩建、新增的机构养老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同时明确了床位总量。其中,拟撤销7处养老机构,指现状已注销、拆迁或者已转换用途的养老机构,合计690张床位;规划保留经营状况良好,且与系统性控制线、相关规划用地无明显冲突的41处养老机构,合计床位5466张;结合现状情况及乡镇意见,拟选取现状运营情况好,所在区域老年人口集聚度较高,需求强烈,且现有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配套设施条件比较成熟的养老机构进行扩建,扩建后可增加床位1174张;新增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8处,增加床位数3534张。至2035年,全区55个养老机构规划床位数11032张,其中责任床位数10352张,控制床位数680张;全区规划长者照护之家21家,床位数548张(规划保留361张+规划新增187张),养老机构与长者照护之家养老床位数合计11580张。五是提出提升策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等三条策略。
(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是摸清本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规模,每千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85.36㎡,已经远超每千人40㎡的目标。二是形成本区社区养老设施指引,将全区18个乡镇分为三类:①增补配置类: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千人指标偏小(小于40㎡),需增加设施供给;②优化完善类:千人指标达标(大于40㎡),但设施空间覆盖不均衡,需适当补充、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包括新村乡、绿华镇、庙镇、港西镇、竖新镇、港沿镇、中兴镇、向化镇、横沙乡;③巩固提升类:千人指标达标(大于40㎡),设施覆盖率高,基本实现全覆盖,原则上不再增加设施供给,包括新海镇、三星镇、建设镇、新河镇、堡镇、东平镇。三是实施“1+N” 养老助餐模式,即1个社区长者食堂(中央厨房) + N个老年助餐/配餐点(堂食 +配送),规划通过每个乡镇建设1-2个社区长者食堂集中制餐、若干个老年助餐点或配餐点提供堂食和配送服务,在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保障老年人就近便利用餐。四是形成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布局,全区保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90个、新增57个,规划全区合计247个。五是提出提升策略,提出了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存量设施提升优化、促进医养结合、社区适老化建设、推广智慧养老等建议。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将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上报。区民政局将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抓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工作的推进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