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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0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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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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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7-0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页面浏览量共计155次,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4月30日至5月5日,我局就《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及我区18个乡镇意见。其中19个单位(乡镇)没有意见,有4个单位(乡镇)提出了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

2024年5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共10人。会上,代表们就垃圾分类方式及实施、建筑垃圾处置及运输、农业和绿化垃圾的收集及处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共提出反馈意见6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项目实施及环境保护方面

主要意见:进一步梳理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做好项目选址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测算项目规模及用地,明确项目建设要求,与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用地。

(二)关于垃圾分类方式及实施方面

主要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在完成干湿垃圾分类的同时,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收集体系。

采纳情况:采纳,结合垃圾中转站设施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

(三)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及运输方面

主要意见:提出建筑垃圾处置需要考虑环保要求,运输需规范安全。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中提出了设施建设及运输操作要求。

)关于农业和绿化垃圾的收集及处置方面

主要意见:提出了设置农业垃圾和绿化垃圾建设中转设施。

采纳情况:不采纳,农业和绿化产生时间集中,一般在作业时同步收集,集中资源化处置,为避免用地与投资浪费,规划中不设置中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