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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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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崇明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稿)》非公开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公众征求意见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各成员单位粮食应急工作培训会议。在会议上初步征求了各单位对《崇明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意见。
2023年3月,《崇明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稿)》向13家成员单位发出了书面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有效修改意见3条。
2023年4月,考虑到《崇明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稿)》非公开的原则,选择本区粮食流通领域的从业人员同步开展实地走访和征求书面意见。期间共实地走访11位从业人员,收集反馈意见11条,共向12位从业人员发出书面征求意见通知,收集反馈意见12条。以上均未提出修改意见。邀请人大委员、政协委员及部分粮食行业从业者参加《崇明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稿)》意见征求座谈会,收到修改意见5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区农业农村委职责方面
主要意见:区农业农村委职责“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改为“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及农业园区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提高粮食产量”。
采纳情况:已采纳。
(二)关于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职责方面
主要意见: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职责“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产量与面积产量”改为“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的面积与产量”。
采纳情况:已采纳。
(三)关于乡镇职责方面
主要意见:区农业农村委建议增加乡镇职责“根据农业部门指导,提高粮食产量”。
采纳情况:已采纳。
(四)文本行文格式方面
主要意见:区人大委员对部分行文格式进行修改。
采纳情况:已采纳。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