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的专家咨询论证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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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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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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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0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市水务规划院在完成《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编制后,邀请俞亮鑫、唐群、蔡伟娜、应慧芳、蔡苓五名专家对《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进行科学论证,并认真研究专家提供的意见建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完善,最终形成《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报批稿)。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组成

我局共邀请了5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如下:

俞亮鑫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教高

唐群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高工

蔡伟娜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高工

应慧芳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高工

蔡苓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

二、专家论证总体情况

(一)制定《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的必要性

2016年7月崇明撤县设区,同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102号文),将崇明区的发展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2018年经市政府批复的《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进一步提出全面贯彻落实世界级生态岛的总体要求,到2035年把崇明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引领示范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以“+生态”战略厚植生态基础,以“生态+”战略彰显生态价值,构建与世界级生态岛目标匹配的空间格局、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崇明的区域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转型使区域规划污水量在总量和分布上发生了较大调整和变化。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等重要文件精神,原先的污水处理系统规划规模和治理手段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另外,本市已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和《上海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的编制工作,上述规划对崇明区的城市规划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要求,专家一致认为《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污水规划》),能优化和完善崇明污水污泥处理方式及总体布局,指导区域城乡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具有切实必要性。

(二)《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的可行性

《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依据《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规划(2017-2035)》、《崇明生态岛水务建设指标体现研究》、《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供水规划(2019-2035)》等文件进行编制。专家一致认为规划范围明确,提出供水系统布局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

(三)《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的科学性

专家一致认为《崇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0-2035)》严格贴合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部署,切合崇明的区域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转型的区域规划污水量总量和分布调整和变化需要,能够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战略目标服务,规划内容科学充分。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唐群专家主要意见:建议横沙岛的污水污泥就地处理处置,根据控规,横沙岛无工业用地,无工业废水,且规划预测污水量约0.69(万立方米/日)。规模较小,建议经好氧发酵后土地使用。采纳情况:已采纳。

(二)蔡伟娜专家主要意见:与区域环卫系统规划信息叠加,建议能结合的结合,进一步细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布局。采纳情况:已采纳。对污泥处置处置明确了干化+焚烧的处理技术路径,同时明确将卫生填埋作为应急处置措施。其中焚烧技术路径是同崇明垃圾掺烧。

(三)蔡苓专家主要意见:建议进一步与规划管理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协调落实或扩建污水厂、泵站的用地选址等事宜等。采纳情况:已采纳。用地选址均已落实。

(四)应慧芳专家主要意见:与上位规划相比,本规划增加处理能力为0.4万立方米/日的红长污水处理厂。建议在文本中补充说明与上位规划之间的差异。采纳情况:已采纳。新规划中已取消红长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