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0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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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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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7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委对《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崇明区绿色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1号),我委会同区财政局经反复研究,配套拟定了《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农业农村设施的财政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设施财政性资产管护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崇明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开展编制。采用专题研讨、农业主体及乡镇座谈、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网络公示等方式广泛听取、征求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对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规划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综合研判规划的风险等级,研究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参与评估人员包括:

1.黄  庆    崇明区向化镇副镇长

2.黄  震    上海万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3.杜军旗     上海东禾九谷开心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4.张  杰    上海崇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5.杨  陈    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崇明三农微信公众号推送、问卷发放、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就《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各有关单位等征求意见。并针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本次风险评估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邀请乡镇农业分管领导、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顾问多方参与,经评估,区农业农村委认为,《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部分风险:一是在政策发布后,可能出现政策细则制定不科学、政策后续宣传不充分等风险,出现政策实施对象对政策条款及政策后续执行认识理解差异。二是在后期财政性资产管护和处置上,可能因权责不清产生管护缺位现象。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针对前述可能出现的问题,经区农业农村委充分商讨,明确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区财政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的沟通对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专家意见,细化政策实施内容。确保农业财政性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稳妥推进,严格做好管护移交、登记造册、权属界定、运行维护和规范处置等各项工作,规范履行各项程序。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