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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991612021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30号
成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中兴镇位于崇明岛东部,沿江岸线较长,内陆地势低洼,容易积水,如受强台风和高潮位的影响,都会对我镇辖区内江岸乃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为了贯彻执行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洪水、灾害性海浪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性事件,提高我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区政府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兴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障中兴镇经济持续发展,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积极做好本镇2021年的防汛防台工作。
二、防汛指挥网络及指挥与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中心及领导小组
1、指挥网络:中兴镇防汛指挥体系(详见附件一)
2、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在防汛期内,指挥中心昼夜值班。
防汛值班电话:69446944,传真:69446930(自动接收)
同时,各单位做好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值班工作(详见附件二)。
3、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三)
(二)指挥职责
总指挥(组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
副总指挥(副组长):根据出险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汛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调动医疗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有关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堤岸排险、河道清理、人员转移以及排除树木倒伏、企业进水等险情;指挥派出所、社保队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协助村委会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受灾村居、企事业单位等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防汛办:根据预警信息,向总指挥报告情况;根据总指挥指示,按照预警级别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防汛抗台信息,组织成员单位统计防灾减灾信息;向区防汛办报告情况;安排汛期值班;协调防汛工作。
2、党政办:负责安排防汛物资器材及车辆的联系落实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及时调拨物资,包括保障供给灾区灾民的生活品及食品、民用动力燃料等。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将防汛物资器材等运到指定地点,确保物资的汛期安全。对应急抢险物资作出统计。
3、经济办:监督区域内工商企业做好危房、仓库、工棚内的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企业的管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动员各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应急车辆的征用工作。
4、农业农村办:负责检查、监督镇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工作;负责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负责检查、监督全镇骨干河道、涵闸、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合理维修,确保水利工程汛期安全度汛,负责对区、镇级河道内阻水渔具的清障指导工作;
负责港区、圩区人员撤离与安置工作。
灾害发生后,迅速做好农口系统灾情的统计工作和灾情上报工作,并及时做好农业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5、财政所:负责落实防汛防台的项目经费,灾情发生后,安排经费快速、及时到位,确保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6、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检查、督促辖区水陆交通运输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汛安全。确保水陆交通运输畅通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调运。
负责镇区地下排水管道安全与畅通。
负责做好危房中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落实抢险队伍,排除房屋各种险情,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和建房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负责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广告招牌等场所、设施的安全。
7、社会事业办:负责检查、督促医院、学校、养老院、水厂等有关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措施,特别是危房、校舍检查,如有险情及时撤离,防止人员伤亡,确保师生安全。组织协调和调整灾区学生的上课计划。做好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的停课安排。遇有灾民安置,及时调配资源,做好安置工作。
8、社区建设办:做好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登记工作。负责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9、派出所:负责维护本区域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窃防汛物资和扰乱灾区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组织一定的力量,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在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医护和防疫服务。
11、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监督有线广播网络的汛期安全,组织抢险队伍。根据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防台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意识。
12、电力部门:确保汛期安全用电,确保供电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建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3、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会同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工作。
镇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该系统或单位第一责任人,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
三、应急防汛队伍
应急防汛队伍由镇武装部负责组织。
根据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堤,做到一线主堤不决堤,一般灾情不死人,确保全镇汛期安全的要求,在南部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战斗连二个,突发事件应急战斗连一个,遇到汛期台风暴雨,大潮袭击警报时,统一服从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调遣,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延误时机,影响整体作战方案的,要追究各级领导责任。一旦有重大险情或遇有不可抗拒灾情,要果断决策,认真做好安全撤离转移工作。安全撤离地点包括南横引河北侧机耕路、广福路、兴工路、学校、镇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等善后工作。
(一)抢险战斗连
一连:由滧中村100名民兵及骨干力量组成,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南岸一线主堤抢险救灾任务。连长:马菊松,指导员:顾松萍。
下设二个排,一排排长陈刚,二排排长王培,各带领50名青年民兵,守护阵地。集合地点:滧中村办事处。
二连:由七滧村100名民兵及骨干力量组成,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南岸一线主堤抢险救灾任务。连长:朱洪,指导员:赵晶晶。
下设二个排,一排排长赵冬磊,二排排长朱睿隽,各带领50名青年民兵,守护阵地。集合地点:七滧村办事处。
(二)应急战斗连
应急战斗连是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突击队伍。
应急战斗连由派出所、社保队30人及各村(除滧中村、七滧村)20人组成。
连长:陆洪斌,指导员:秦征宇
一排排长:宋建飞,率社保队30人,在辖区内全面了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侦察、侦查等工作,确保人心稳定,社会稳定。
二排至十排依次为:爱国、中兴、红星、汲浜、永南、胜利、永隆、北兴、富圩村,排长由各村党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担任。
以上十个排,在接到镇防汛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带领应急队员前往镇政府集合,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对未接到任务的广福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在防汛防台、抢险救灾中,都要组织好30人至50人的救援队伍,由各单位负责人带队集中在本单位内,在做好守护工作的同时,随时接受援助任务。
(三)抢险车辆及物资储备
在应急预案启动时,5辆抢险车辆随时待命,沪BE9718(驾驶员:张学其)、沪M8700(驾驶员:顾学峰),征召社会车辆3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应物资储备,包括铁丝、铁锹、草包等必备抢险物资。
四、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响应,具体应急行动级别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跟进。
(一)四级响应(蓝色预警)
1、四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
2、四级响应行动
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镇防汛指挥部按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各级防汛负责人进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实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做好有关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各村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内河道、排涝设施的巡查,清除沟河阻水物,特别是有低洼圩区的村一定要做好对“小包围”的检查,及时预降预排。对于地势低洼处存放有毒物品、遇涝易损物资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造成二次灾害。各村、规保办等有关单位应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查危房、漏屋,消除各种险情,有地下工程设施的单位,及时做好工程设施的防倒灌措施。
(二)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三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2、三级响应行动
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全部到位。镇防汛办电传防汛防台紧急通知,通报风情、潮情、雨情。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电力、通信、自来水、广播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危险房屋等检查,消除各种隐患。要加强对辖区内一线大堤、河道的巡查,清除防汛通道障碍物。组织力量清除河道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和漂浮物,疏通河道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三)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二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2、二级响应行动
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橙色信号后,镇防汛指挥部利用会议、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镇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力量,对所负责的防汛责任堤段进行定人、定点值班防守,并不间断地组织巡堤检查,抢险应急战斗连随时待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除险加固,并迅速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抢险方案,指导抢险。
(四)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一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海塘发生决口;
(4)可能造成重大或特大灾情的其他汛情。
2、一级响应行动
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镇政府进行全民总动员,镇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物资、设备听候征用,各村和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按照上级的指令组建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任务和准备各类抢险设备,并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做好停工、停课的安排。灾区应充分利用二线、三线大堤及转移地点内的楼房等制高点,有组织地妥善安置好转移群众,及时组织一切力量和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资进行抢险,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对保障本地区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和社会稳定极为重要。因此,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宁可十防九空,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
2、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认真抓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落实,积极主动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防汛防台是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建设,保证下情上报,上令下达的畅通。及时掌握汛情变化情况,调动一切力量,使我镇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 1、2021年中兴镇防汛指挥体系图;
2、防汛防台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值班表;
3、中兴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4、防汛防台指挥网络通讯录。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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