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3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3〕65号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日期:
2023-10-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增设2023年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增设养老护理员(三级)为正式比赛项目。
二、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报名参赛。
三、组织形式
项目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参加该项目三级技能等级评价,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该项目三级职业技能证书。技能等级评价成绩即为本次竞赛成绩。
四、技能等级晋升
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获得技能等级评价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现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市竞赛评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市级文件为准。
五、奖励措施
(一)组织奖
对在本次竞赛中,宣传发动充分、组织参赛有序,并在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
根据竞赛总成绩排名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及500元的奖金。
对完成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选手给予一定物质鼓励。
对所有完成技能等级评价的参赛选手给予参与奖200元。
六、报名
填写《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图片、《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中的相关证书等材料、竞赛项目所属行业协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竞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杨立康
联系方式:13601829820
七、其他
其他未列明事项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沪崇人社〔2023〕57号)执行。
附件:1.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2.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部分摘录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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