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横沙乡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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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121202100054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61号

  • 成文日期:

    2021-06-07

  • 发布日期:

    2021-06-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及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聚焦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融合中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我乡制定了《崇明区横沙乡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崇明区横沙乡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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