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54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61号
成文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及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聚焦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融合中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我乡制定了《崇明区横沙乡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崇明区横沙乡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