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堡镇团城公路陈海公路交叉路口皇佳苗圃“11·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处理情况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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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65号

  • 成文日期:

    2021-12-09

  • 发布日期:

    2021-12-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19时许,位于崇明区堡镇团城公路陈海公路交叉路口南150米处,上海市崇明县皇佳苗圃在搬运苗木的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开展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崇明区堡镇团城公路陈海公路交叉路口皇佳苗圃“11·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崇明区堡镇团城公路陈海公路交叉路口皇佳苗圃“11·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联系人:黄诚    联系方式:173213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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