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8-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B级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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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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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694207910120220000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就〔2022〕7号

  • 成文日期:

    2022-06-24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7〕12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了2018-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自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我区以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为2018-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B级单位:上海市崇明中兴镇社区学校、上海市崇明陈家镇社区学校、上海市崇明民乐进修学院、上海市崇明堡镇社区学校、上海市崇明竖职教育培训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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