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崇明中华职业进修学校设立上海市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10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20000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就〔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6-10

  • 发布日期:

    2022-06-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中华职业进修学校

你单位提出关于变更业务主管单位、设立上海市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符合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主管单位由区教育局变更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层次为职业技能二级。培训项目为:电工(五、四、三、二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五级)、保育师(五、四、三级)、中式面点师(五、四、三级)、西式面点师(五、四级)、养老护理员(五、四级)。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至区民政管理部门办理机构变更的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