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朱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应对崇明区农村土地承包到期与流转困境,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根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委前期与您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提案内容与意图。随后,拟定提案答复意见,经党政班子讨论后正式答复您。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1.有序推进二轮承包到期衔接。一是扎实推进二个村试点。2025年,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我区在建设镇建设村、浜东村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两个试点村严格按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规程》规定,依法依规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目前正在开展承包合同网签等收尾工作。二是稳步开展扩大试点。按照中央及市级“2025年以村为单位试点、2026年整镇扩大试点、2027年全面铺开、2028年回头看”的总体安排,2026年,我区推进建设镇、新村乡、庙镇、竖新镇、向化镇5个乡镇整镇试点,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区级及镇级方案制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探索解决延包重点问题。在建设村、浜东村试点工作中,重点探索直接顺延条件、特殊群体延包路径、整户消亡土地收回机制、经营权流转与延包衔接等,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为全区面上逐步推进筑牢了基础。
2.健全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相继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崇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乡镇规范土地流转管理,鼓励引导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经营权,签订书面委托书,切实保障农户权益。二是全面实施公开交易。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分平台,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纳入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实现了土地流转交易的公开、透明。三是严格开展土地流转审核。结合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实施土地流转分级审核制度。其中,30亩以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由各乡镇组建审核小组,进行受让方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30亩以上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在镇级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保引进培育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
3.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控。一是开展不规范流转问题排查。 指导督促乡镇定期开展土地流转情况排摸,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拖欠流转费等不规范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并推动问题整改,构建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矛盾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流转合同管理。指导乡镇通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网签流转合同,细化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受让方在土地交付前缴纳,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的全额退还。三是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区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村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按照“镇村调解、区级仲裁”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矛盾纠纷。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稳妥推进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根据《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规程》《关于做好本市202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试点镇村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尊重农民意愿和想法,贯彻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延包工作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区级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加强试点镇村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试点中的困难问题。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切实保障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权益,为稳定崇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筑牢基础。
2.强化土地流转管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依法、自愿、有偿,鼓励引导农户办理规范的手续委托村集体流转承包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模化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流转公开交易,除公益性项目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部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不断优化土地流转审核工作机制,30亩以上土地流转交易,通过“崇明区数字农业智能管控系统”实施区、镇两级审核,对经营能力不强、履约失信的主体不予流转。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优化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规模化经营水平。
3.加强矛盾风险化解。持续组织乡镇开展不规范流转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并落实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经营主体经营困难等风险隐患,建立风险台账实施监控。充分发挥“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功能,农户委托流转信息、流转合同等全部录入平台,指导镇村做好平台信息监测,定期梳理即将到期流转合同,及时发起公开交易。对经营主体明确不续租或难以继续经营等情况,及时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提前开展优质主体引进工作,避免土地流转中断。起草新一轮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力度,鼓励其流转农村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土地流转承接能力。
4.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鼓励引导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及时办理规范的流转手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对暂时未能引进经营主体的土地,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过渡期管理,采取集体统一经营或委托优质经营主体代耕代种等方式,避免土地闲置和流转费损失,切实保护农户和集体权益。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展生产经营的功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的土地资源,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开展集体统一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业务培训,区级每年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流转管理等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开展村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联系人姓名:段桃利 联系电话:59611650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4楼 邮政编码:2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