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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06-07 点击量:

曹启利、赵素平、周建辉、刘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崇明农产品相关地理标志与品牌管理平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目前,崇明已拥有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为顺应农产品品牌升级,满足高品质生活需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积极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根据您提案中所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2024年我局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崇明农产品相关地理标志与品牌管理平台工作。

(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市场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崇明大米”等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将地理标志保护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查处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的基础上,积极规范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与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开展联合执法,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合保护机制,拓宽地理标志纠纷解决渠道。

(二)强化协会工作指导,发挥平台主体作用

一是强化对地理标志权利人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畜牧协会等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工作指导,联合举办地理标志培训活动,规范地理标志授权与监督。二是指导绿联会持续推进地理标志民事维权工作,在2023年“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入选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维权力度,在全市层面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三)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地理标志运用

一是修订《崇明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继续对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予以支持,充分释放地理标志品牌效应。二是对地理标志权利人参与知识产权保险及重点商标评选等运用工作给予支持,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工作的积极性。

(四)规范授权流程,强化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以地理标志使用培训会、指导会等形式,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规范授权流程。二是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就重点地理标志开展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三大体系”建设,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三是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抽样检测,2023年对15家企业的15件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全部合格,2024年将继续加强相关质量检测工作。

(五)优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一是应用上海市“沪农安”监管系统,对生产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对辖区所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每月开展巡查。二是推动农业生产信息管理可追溯,区域内全覆盖推广应用上海市“神农口袋”直报系统,全面落实质量合格证上市制度,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压实自控自检和信息追溯管理要求。

(六)多措并举,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

一是壮大发展农业集团公司,打响“优农三兄弟”崇明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实现农产品统一标识、统一销售,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农商融合。二是上线“崇明米道”官方优质地产农产品销售平台,组织企业参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国内外展示展销活动。通过“一个品牌、一个平台”的推介和展示,进一步提升崇明农产品知名度。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