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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5-20 点击量:

顾永兵委员:

您提出的“在学区化办学模式下建立学区名师共享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根据提案办理要求,我局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进行了对接,进一步了解提案内容和要求,然后分管领导和科室对提案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您的意见在今年制定的《崇明区第七轮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重得到了体现。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在学区化办学模式下建立学区名师共享机制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骨干教师”资源库。在《崇明区第七轮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中,区教育学院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常规工作进行系统管理与督查。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名师管理办公室)建立各层级教师信息库和电子档案,进行梯队教师参训成长的过程记录和跟踪评价,包括主要业绩及其考核、奖惩情况等。

2.建立“骨干教师”课堂教学资源库。在《崇明区教育系统第七轮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中,对各级骨干教师录制精品课有明确要求,也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办法中要求骨干教师在参加市区空中课堂、“德育精品课”“一师一优课”“主动·有效”等活动时,录制精品课,开展全区共享,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和开放共享,推动教育实现更高层次均衡发展。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智慧学习平台。以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学习主题数据库和学科知识图谱构建,推进数据赋能的精准教学、因材施教。以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实景式、沉浸式教学,加快智慧教学课堂改造,促进复杂教学内容的可视化,激发学习兴趣和提升教学效果。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建立骨干教师流动机制,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建立骨干教师流动机制,坚持需求与自愿相结合锻炼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的辐射作用,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流动人数为骨干(瀛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标兵)总数的20%。教师申报参评骨干流动须所在学校同意,流动批准后,进入区教育局流动人才库,流动去向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含集团内流动)。骨干教师在流入校至少承担一半以上工作量,两校工作量总和必须满工作量,至少流动2年。发挥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的辐射作用,帮助流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确保薄弱学校或人员(学科)缺口学校常驻2名区级骨干,促进教育公平。

4.对参与“柔性流动”骨干教师的保障。在《崇明区教育系统第七轮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要求,在各类骨干教师申报时,优先考虑流动教师。一是骨干教师从崇明本岛流向长兴地区学校工作,上下班免费乘专线通勤车。二是骨干教师在同一个教育集团内跨镇流动,学校应当以绩效奖励或核算工作量的方式,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流动骨干教师进行补贴,主要弥补所增加的交通费等。三是骨干教师在校际之间柔性流动(支教),由区教育局在统筹部分给予流动骨干教师相关补贴,主要是交通补贴和课时补贴。四是对积极参与流动、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在学校年度综合考核、个人评优记功、职称晋升、干部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