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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0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5-23 点击量: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倪祖德、印刘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农村建房指导性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我区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来,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等部门不断健全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农民建房工作。我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相关建议对我区农民建房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关于研究制定农民危旧房翻建、修缮操作办法的建议

区建设管理委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2022年6月开始起草“本区农村房屋修缮操作口径”,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庙镇、港沿镇、陈家镇3个乡镇试点工作。部分乡镇在等待农房修缮政策的同时,已经同步开展满足农民建房条件的原翻原建审批。

下阶段我委将配合区建设管理委做好农房修缮口径实施落地,目前相关口径正在按照工作流程提请区政府审议,待通过后将在全区实施,可有效拓宽农村地区危旧房解危渠道。同时我委将要求各乡镇抓紧实施农民建房审批。

二、关于出台新建住房政策的建议

2021年5月31日,区级“管理办法”经多轮意见征求后正式出台,作为我区当前阶段农民建房方面的规范性政策。“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农民建房的审批流程、期限等,我委会同区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关审批要件并组织培训、政策解读等,并在2022年11月印发《崇明区农村村民建房相关工作口径》,进一步明确1-2人户建房标准等。2022年下半年,根据市级部门要求,我委组织各乡镇开展了农民建房线上审批培训,并向各乡镇发放了镇村级审批账号,截至目前已有15户完成审批,在审批流程上应不存在堵点。当前,农民建房审批操作落地较难主要是来源于上级政策对农户建房资格权、规划分类引导的限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的约束,区级层面不宜突破上级政策。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各区级部门依照上级政策文件推进农民建房工作,加快推动农房新建审批落地,会同区规划资源局根据乡镇农户人口情况等下达年度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并指导乡镇建立农民建房年度计划,明确辖区内建房需求和具体实施措施。同时加强对乡镇督导调研,对于进展缓慢,长期处于“零审批”状态的乡镇,严格落实考核,适时在全区层面通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民建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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