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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6-21 点击量:

李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学生在校就餐伙食质量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食品安全营养关系着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长期以来,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履行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下,通过建章立制、重点推进,认真落实部署《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崇明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要点》,督促学校在构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规范化操作、夯实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方面落实具体举措,“秉持“学生健康第一”的宗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用餐安全、用餐质量和健康素养。

 

在此,感谢您对本区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的关心以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言献策。

 

一、关于“加强食堂日常考核”的建议

区级层面:区教育局将与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机制,采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面上巡查与重点区域固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隐患。每学期期初(2月、9月)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春、秋季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通过自查、督查、追踪复查,督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常由乡镇市场监督所加强检查,区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每天通过视频巡查,督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校,做到即知即改。

校级层面: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膳管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公布每周(或每日)菜谱、主要食品进货来源或定点供货单位等信息,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相关视频均已接入市、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网络平台。学校定期邀请膳管会、家委会代表来校现场观看“明厨亮灶”视频、开展不定期的“家长陪餐”,开展午餐质量满意度测评定期召开膳管会成员会议,不断听取意见,改进、提升用餐质量。

二、关于“规范食材辅料配送”的建议

目前,我区学校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沪府令33号)文件要求,都已建立相对固定的供货渠道,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商进行采购或配送,并做好阳光午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登记工作,教育局专人每天督促学校如实、准确、完整记录食品进货查验、留样等信息,保证所有食品原材料可追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实行从原材料进货查验、加工至成品分餐的全过程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您提出的全面实行食堂食材、辅料统一配送,完善供应商遴选机制、监督机制、评价机制、反馈机制、退出机制的建议很好,我局下阶段将根据我区学校分布散、小规模学校多等特点,在听取学校校长建议、家长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从个别乡镇开始试点,采用区教育局公开招标,遴选3-5家有资质的企业集中配送的模式,后续其他乡镇学校根据试点地区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再考虑是否扩大试点范围。

另外,学校要努力提高营养午餐的新鲜度和口味,减少半成品的采购(如做好的百叶包、肉圆等)及油炸食品供给,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2次,杜绝食用油反复使用,在保证“食安”的基础上让学生有“食欲”学校的营养午餐

三、关于“提高营养午餐标准建议”

目前我区中小学生的午餐价格在7-10元不等,和其他郊区相比,属于比较低的(其他区12-15元),下阶段有必要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学生餐费。一是在绝大多数学生家庭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允许学校适当提高就餐收费标准,建议各校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3-5元(待商量),具体实施流程由教育局计财科落实(2022年5月—7月);二是对于享受免费午餐的学生,和区财政沟通,同步提高午餐的标准;三是学校建立师生用餐服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师生伙食费收支以及大宗食材采购等情况,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的监督。

四、关于“提升午餐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是要继续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等开展线上、线下的培训,除了安全知识培训外,建议学校开展厨艺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厨师的烹饪水平;二是继续落实好陪餐制度,学校根据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听取各种合理建议,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学校提前一周在膳管会工作群公布下周菜谱,听取代表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菜单,制定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满足学生身体发育所需的必要营养。

再次感谢您对学生午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