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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5-23 点击量:

施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管理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规范性文件”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对征地范围内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经与长兴镇人民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会商,针对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执法管理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等方面工作,对违规堆放、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同时,针对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非法倾倒、偷倒固体废物中涉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开展执法调查,绝不姑息。

二是继长兴镇临时建筑垃圾中转分拣点2020年投入运营后,根据《崇明区建筑垃圾中转处置专项规划》,长兴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完工后将有利于长兴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处置和利用。

三是积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等部门和属地政府,督促已动迁区域项目用地单位及时完成清障工作,加强项目区域环境卫生及日常现场管理工作,落实项目区域建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临时消纳点,更好地解决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固体废物清障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依法加大对已动迁但未规划建设区域偷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发生,共同维护长兴地区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