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代表意见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5-17 点击量:

顾立新、沈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对长护险机构和护理人员加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起本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与全市一样,本区长护险试点经历了广泛动员、快速发展,规范管理、专项治理,总量控制、平稳发展三个阶段,目前,本区共有长护险定点社区居家服务机构20家、定点住养机构42家、定点评估机构2家。全区共有长护险服务人员3040人,其中居家服务人员2497人、住养机构服务人员543人,长护险惠及社区居家老人18164名、住养老人2199名,有效缓解了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

为平稳有序推进本区长护险试点,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广泛宣传长护险政策。我们通过编制《医保政策问答》,刊发崇明报医保小贴士、印发宣传折页、送文艺小戏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长护险政策,让老百姓了解长护险与民政居家的区别,引导参保人员按照实际需求申请长护险服务。同时我们还给所有服务对象印发了《致全区长护险社区居家服务对象的一封信》,告知服务对象不得要求护理员提供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种植菜园等长护险服务项目之外的服务,服务对象如不需要长护险居家照护服务,可以向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暂停或终止服务,教育引导服务对象按规定享受长护险服务待遇。

二、实行长护险区域服务总量管控。为促进有限的长护险资源提高使用效率,保障重度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前年开始我们对各乡镇实行长护险服务总量分类管控,由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村居委对长护险服务需求申请人开展照护需求调查,按照轻重缓急受理评估申请,在落实总量管控要求的同时,也有效避免了以往个别服务机构、护理员诱导老年人申请长护险服务现象。

三、加强长护险服务监管。一是压实长护险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实地走访抽查、电话随访、实时微信视频抽检及社会监督员等制度,要求护理服务机构与护理员签订《崇明区长期护理保险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护理员告知书》,进一步明确长护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切实加强护理服务的日常监管。二是制定并实施《崇明区长护险居家服务机构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崇明区长护险护理服务员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和处理,有效震慑各类违规问题。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服务签到、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作为违规行为记分处理的依据。四是依托信息技术加强监管。长护险居家服务分散在全区三岛,人数众多,管理难度较大,为此,我们建立了区医保部门、服务机构两级长护险服务APP智能监管系统,不断优化服务签到距离,实行服务项目语音上传管理,实时掌握服务机构、护理员服务情况,提高长护险服务监管效能。五是加强护理员教育培训,在提升服务技能的同时,强化工作纪律教育,更好的服务失能老人。

下一步,我局将在既有管理的基础上,推行长护险定点社区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星级制管理,进一步调动服务机构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服务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同时,联合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长护险服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长护险试点工作职责分工,落实指导监管责任,共同加强长护险服务的监管,推动本区长护险试点健康发展,造福广大失能老人。

感谢你们对我区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人姓名:沈汉春                    联系电话:6968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