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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6-06-04 点击量:

缪冬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支持崇明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领,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我区始终紧扣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总目标,锚定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核心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以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链、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为抓手,持续深化产业低碳转型、做强绿色主导产业,全力推动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助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绿色发展路径。在编制制造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明确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研究发展绿色低碳装备产业,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探索打造市级零碳特色园区。二是聚焦主导产业,深化船海产业绿色升级。以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建设为抓手,落实市级船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聚焦绿色船舶研发、零碳制造升级,推动LNG运输船、甲醇新能源动力船舶等绿色船型研制落地,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低碳生产线改造,加快绿色船海配套产业集聚,推动船海产业全流程绿色转型。

二、关于完善实现路径,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平

2025年1月,我区发布《崇明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成为上海首个系统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行政区。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崇明区列入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作为上海唯一入选国家试点的地区,我区正在有序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努力打造现代化大城市背景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一是立足崇明特色,持续推进GEP核算体系建设。自2022年起,我区持续开展GEP实物数据采集、年度结果试算和方法学研究,目前已完成三个年度GEP核算,初步建立崇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同时,正在有序推进2025年度GEP核算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核算指标体系。在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我区积极探索崇明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为上海GEP核算体系建设以及有效解决生态产品价值“度量难”问题夯实量化基础。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保障体系。探索在特定领域鼓励金融机构为崇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引导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构建、碳普惠交易实践等工作实践,贴合我区实际工作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政银企”协同,进一步畅通银企沟通,助力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便捷。完善金融支持与保障,对于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抵押贷款的企业,优先纳入崇明生态贷“白名单”,在担保费补贴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合理分担金融机构创新风险,提升其放贷积极性,推动形成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的金融支持体系。

衷心感谢你们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及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