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明年1月8日起这些全面取消→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2-12-29    点击量:

12月28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1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8日



12月28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要点如下↓

-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和“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中外航空公司按照双边运输协定安排运营定期客运航班。

-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取消“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等防控要求,充分释放保障资源,提升接收国际航班的保障能力。

-不再定义入境高风险航班,取消入境航班75%客座率限制。

-取消入境航班涉及机场相关入境保障人员、国内和国际机组闭环管理、入境核酸检测和入境隔离等措施,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要求空勤人员佩戴口罩和手部消毒,做好客舱盥洗室消毒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监督旅客佩戴口罩。

-加强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国际航空运输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