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三十一)
区应急局、区民防办调研本年度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应急避难场所是城市在地震、台风等灾害事故发生后,用于接纳受灾居民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或者生活,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增强城市韧性、提升城市抗风险能力的必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进崇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11月1日上午,区民防办主任张飞雁、副主任孙晋岳会同区应急局副局长顾黄荣,实地查看本年度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情况。
根据《崇明区民防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今年在庙镇、竖新镇、陈家镇、长兴镇等地区采取直接设置方式新建Ⅱ、Ⅲ类等级应急避难场所6处,有效避难面积约8万平方米,指导、协调乡镇武装部新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60处,有效避难面积约22万平方米。
张飞雁主任强调,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兼顾人口分布、地理环境等特点,充分对接规划和应急预案,重点考虑东部地区更易遭受台风侵害等特点,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确保布点合理、总量落实、点位落地。
顾黄荣副局长指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后,应按照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区应急局和区民防办共同牵头,明确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制度,交付于乡镇落实日常维护工作,在建好的基础上,更要用好应急避难场所,真正发挥其防灾减灾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