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上海市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崇明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政关于崇明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崇明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崇明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崇明区2018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崇明区2019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林杰关于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崇明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关于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关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