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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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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2022-10-07

信息来源:区文化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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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为加强与规范本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我局组织起草了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希望广大市民和各有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

  征集方式:一是信函方式(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7897号美术馆三楼 邮编202150);二是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cmxlyjhyk@163.com)

  来信或电子邮件请注明“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字样,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期待您的参与,一起为崇明文物保护而努力!

 

  附件: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

 

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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