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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于集体合同有异议,单位协商代表收到《审查意见书》之后,怎么办?
信息来源:门户网站科
发布时间:2025-10-1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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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协商当事人双方可就异议事项重新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上海市集体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