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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复函崇明说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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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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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初,笔者在县图书馆资料室浏览《孙中山全集》时,意外地发现一封孙中山先生致“社会党崇明支部地税研究会”的专函,并且文中还注明这封信刊登在1912年8月20日的《崇明报》上。据考,这是孙中山先生与崇明往来的唯一信函,史料价值弥足珍贵。现将此信内容摘抄录于下,以飨读者。

社会党崇明支部地税研究会诸公伟鉴:

于书领悉。单税一事,为社会主义进行之一端,而仆所主张照价征税之法,粤省刻已议行。倘得诸君子遥为赓和,友声相应,庆幸奚如。江亢虎先生峻才雅藻,卓荦一时,发起社会主义,深具救世之婆心。诸君子以志同道合相与组织社会党支部于尊处,弘毅远致,我道为不孤矣。蒙不弃,欲招至尊处,藉演讲以广声气,厚意隆情,深感衷曲。惟鄙人近为民生实业事,朝夕栗六,绝少暇时,趋承左右之愿,恐难遽偿于月前也。

我辈相知在心,当不以形迹之亲疏而异其情好,幸诸君子努力前修,弗辞劳悴,周旋正有日也。

临复无任依依,诸惟垂鉴不备。

孙中山先生信中所说的“社会党”,全名 “中国社会党”,其创始人为江亢虎,曾多次赴日本、欧美留学游历,接触过各种社会主义流派。1911年11月5日,江亢虎在上海成立社会党,主张民生主义,颁布政纲8条,其中一条为“专征地税,罢免一切税收”,当时称之为“单税法”。

所谓“单税法”,实际上是孙中山先生业已在广东倡行的“照价征税法”,也即“地价抽税法”,具体做法是:业主自报土地价格,经与政府合理议定之后,按年抽税,其他各种杂税则一概免收。

孙中山先生推行此项税法的目的,拿他的话来说是:以土地利益还于农民,体现平均地权思想。

“社会党崇明支部”成立后,筹组了地税研究会,研讨如何在崇明实践“单税法”。研究会同人以孙中山先生为推倒清廷、开创共和之第一伟人,识卓见远,故而发去信函,拟邀请他在8月底之前来崇明,为崇明民众和各社会团体演讲已在广东施行的“地价抽税法”,藉以为社会党主张的“单税法”的施行“以广声气”。

然而当时,孙中山先生已先应袁世凯之请,于8月中旬前往北京,与袁氏晤谈实业救国兴办铁路诸事,并定于8月25日在北京主持国民党成立大会。因而,正如他在信中所说的“绝少暇时”,于是不无遗憾地复函“社会党崇明支部地税研究会”,婉拒了崇明之行,所谓“趋承左右之愿,恐难遽偿”。

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因忙于奔波国计民生之大业,鞠躬尽瘁,分身乏术,与崇明之行失之交臂,尽管让人扼腕称憾,然而由此也足见孙中山先生为改造中国、振兴中华而殚精竭虑的伟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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