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为322天,优良率为88.7%;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降低1微克/立方米。27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与去年持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以上。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统筹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开展“扬尘污染、渣土整治”双月主题执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VOCs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31批次65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1户次。开展路检执法134辆,超标1辆,处罚金额0.02万元;入户调查248辆,无超标;对14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现场检查和监测,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牌照562张;对37家企业自备加油点开展专项检查14户次,未发现油品异常。完成2021年489家企业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编制,梳理上报30家工业污染源、115个扬尘污染源。
在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狠抓断面水质达标治理,完成11期“水环境质量简报”编制,发送预警函6份,电话微信预警20次。针对国考断面(北横引河-七滧港西桥)高锰酸盐指数连续超标,制定控藻、控源、控时间的解决方案;针对市考断面(北横引河-前卫村桥自动站、市控断面界河-新村公路桥)水质波动,召开断面水质提升推进会,做好替代断面水质保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推进卫星遥感问题点位销号,完成青草沙、东风西沙两个水源地共计35个问题的核准销号。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1043个排污口中的1033个整治工作,完成率为99.04%。启动全区入河排污口工作,基本完成全区不少于河道岸线总长度30%(约2279公里)的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按期完成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成7个地块土壤污染环境调查报告评审;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全区地下水监测井回填情况排查;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排摸、落实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新改扩建及拆除过程污染防治等工作。
强化固废危废管理
加快推进标准化的危废基础数据“一个库”,动态更新产废清单,共有758家产废单位完成管理计划网上备案,完成率100%。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区无产生定性不明副产物的单位;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对82家相关单位实施专项检查,按时推进完成本年度考核任务。持续跟踪并督促加快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统筹兼顾大、中、小、微型产废企业危废处置情况,共安全处置危险废物1.92万吨。
生态空间建设实现新突破
公园建设全面发力,新建口袋公园10座,共50212平方米。区、镇林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强化,树立林长制公示牌222块,更新359块。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制定《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完成崇明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准备和备案申报。绿色生态基底持续夯实,基本落实2022年新增森林面积任务1.43万亩,达到市级下达的任务要求。推进20公顷绿地建设任务(其中公园绿地10公顷),其他绿地完成11.55公顷,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新建立体绿化17930平方米,超额完成市级下达17300平方米建设任务。新建生态绿道30.331公里,绿道总里程达203.058公里,创建绿化特色道路1条,开放3个单位附属绿地。森林资源管理建管并重,实施公益林抚育1.03万亩,推进竖新、建设2个千亩开放休闲林地。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布设美国白蛾监测点35处,实现全区监测全覆盖,防治面积达1万多亩次。湿地生态修复有序开展,实施北沿滩涂互花米草整治湿地修复项目,完成互花米草整治1500亩,有效防止互花米草入侵。野生动植物保护落细落实,收容救护红隼、红腹锦鸡等14只国家重点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