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交警重要提醒!
打转向灯后再变更车道,是驾驶当中的一个常见操作。在道路上车辆如果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轻则会干扰到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重则会造成擦碰、追尾、侧翻等事故,甚至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2023年起,崇明交警对“变道不打转向灯”的违法行为实施整治行动,2023年4月以来,交警部门陆续启用了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主要查处变道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
“您的小型汽车于2025年3月12日11:02在崇明大道出崇州路东约100米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变道、转弯、掉头、靠边、起步时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记1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最近,市民李先生就收到了一条来自上海交警发来的违章短信,他因为驾驶机动车变道时不打转向灯,被电子设备抓拍,该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记者在城内某路段观察发现,确实有部分车辆在变道时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转向灯的正确使用,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统计数据显示,因驾驶员未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而引发的事故占有一定比例。这些事故往往是由于其他驾驶员无法及时预知前车的行驶意图,导致不能正确做出相应的驾驶反应而造成的。崇明交警表示,如果每个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规定,转向或变道时提前开启转向灯,许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和冲突都可以得到有效避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以下情况应该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简而言之,机动车在变道、转弯、掉头、靠边、起步时都应当正确使用转向灯。
目前,崇明辖区内抓拍此类违法行为的路段包括鼓浪屿路、崇明大道、陈海公路、江南大道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转向灯,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杨祎晨
编辑:顾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