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4000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4〕55号
成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日期:
2024-10-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按照《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协助做好2023年度秋粮收购工作通知》(沪崇经〔2023〕49号)要求,根据我镇2023年粮食订单卡发放情况及本区粮油主渠道稻谷收购情况反馈,我镇已对2023年行政区域内及属地化管理农民售粮价外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公示,交售数量2127896公斤、补贴金额383021.28元;生产环节补贴面积7289.7亩、补贴金额162122.93元,共计补贴金额545144.21元,申报明细详见《2023年度崇明区农民售粮补贴发放表》、《2023年度崇明区农民生产环节补贴放表》先提请贵委审核拨付该笔补贴资金。
特此函告,盼批准为感。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