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2018年度中兴镇断头河整治项部分工程量调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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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160201900164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19〕97号

  • 成文日期:

    2019-11-12

  • 发布日期:

    2019-11-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崇明区2018年度中兴镇断头河整治项目根据2018年8月15日上海市水务局下达的《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度中兴镇断头河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8860号)文件进行建设,工程总投资为752.6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断头河14条,拆除坝基新建桥梁14座、箱涵2座等。

本项目于2019年3月16日正式开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崇明区断头河整治项目新建公路桥涵相关意见的函中要求农村公路桥梁设计宽度不应小于5.6米,本项目中红星91号河桥、永隆124号河2号桥所位于的道路在区交通委的农村公路名录内,原设计桥梁宽度均为4.6米,宽度不满足相关要求,现对本桥梁桥面宽度调整如下:

红星91号河桥、永隆124号河2号桥的桥面宽度由原设计的4.6米调整为5.6米,桥台长度、桥接坡及其他部位作相应调整,桥梁桩基维持不变,经复核计算,桥梁桩基桩基维持不变,调整后桩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经核算,本次调整尚控制在概算费内。

特此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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