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5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5〕8号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日期:
2025-03-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平安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新海镇人口管理服务窗口建设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新海职业介绍分所。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施工内容:对新海职业介绍分所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分隔改造及内部装修,配套安装空调4台(3匹立式空调2台,1.5匹挂机空调2台)。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