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生态廊道建设土地租赁费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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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40004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4〕38号

  • 成文日期:

    2024-09-10

  • 发布日期:

    2024-09-26

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及《关于报送2024年下半年和2025年全年公益林、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文件和数据的通知》,现对我镇公益林、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进行申报。我镇租用上海市长江逸浩林业有限公司、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光明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土地进行2015年、2016年、2017年生态廊道建设,总面积为846.17亩,租赁土地费用参照崇明区国有及镇集体土地流转费标准确定,为此特向贵局申请发放2025年度土地租赁费。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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