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建幼儿园的项目法人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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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400039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4〕36号

  • 成文日期:

    2024-09-03

  • 发布日期:

    2024-09-12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崇发改【2016】371号文《关于新建新海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建新海镇幼儿园的项目法人为上海市崇明县新海幼儿园。

后经崇明区教育局和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双方签订协议商定:由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报备案等相关手续;崇明区新海幼儿园负责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图的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的评估审核工作。

但在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等资料过程中均以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

在上海市崇明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过程中由于项目法人与建设单位不一致,导致办理不能有效推进。

为便于相关产权等后续手续办理,经与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协商一致,故现特向贵委请示将新建新海镇幼儿园的项目法人上海市崇明县新海幼儿园调整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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