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40003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新委〔2024〕57号
成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9-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春会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新海镇信访办主任兼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