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镇关于申请2024年度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8-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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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400033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4〕31号

  • 成文日期:

    2024-07-25

  • 发布日期:

    2024-08-21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要求,我镇2024年度上海明珠湖生猪专业合作社拟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该合作社拟通过该项目提升冷藏保鲜专用运输提高猪肉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计划需购入冷藏车一辆。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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