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维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07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3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新委〔2023〕51号

  • 成文日期:

    2023-08-28

  • 发布日期:

    2023-09-07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维嫣同志任新海镇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海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包健同志新海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