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3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新委〔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9-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袁佳妤同志任新海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积慧同志任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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