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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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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3年四月份,新海防汛办及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防汛工作。
一是居委会利用显示屏、黑板报等宣传途径加强防汛宣传,居委防汛干部开展阳台花盆检查,对阳台花盆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宣传教育。
二是镇物业和绿化公司积极开展雨水管道检查,加强管道疏浚。
三是镇防汛办开展防汛物质储备和抽水泵站运转情况检查。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五月防汛值班人员,从5月1日开始防汛值班工作。
五是对长乐一村易积水点加强整治,准备安装倒排水装置,防止河水通过雨水管道向小区倒流。
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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