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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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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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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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08

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海镇办公室,联系方式:59655886。
  一、概述
  新海镇人民政府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运行常态化。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公开时效,提升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化程度, 扎实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条例》、《规定》,2015年我镇巩固基础,继续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汇报:
  (一)以 加强组织领导促责任意识强化。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保证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保障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 以规范体制机制促公开质量提升。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化。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注重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时效、出实效。建立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由主办部门提出公开属性意见,分管领导明确审查意见,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涉密审查工作,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规定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法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 以拓展公开形式促工作实绩增效。按时编制并发布了《2015年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充实“崇明新海”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根据全国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对原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板块进行了调整优化,在保证内容基本涵盖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的前提下,梳理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等索引性内容,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按规定流程,及时做好各类市民网上咨询和投诉。继续发挥传统信息公开渠道作用。不断充实镇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的内容,充分发挥各居委公开栏的作用,通过宣传版画、小册子等形式解读相关政策信息,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的有效延伸,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 深化公开内容,推动政务公开。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老百姓获取政府信息;稳步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畅通政民互动,以决策过程公开提升事关百姓民生的重大决议事项透明度、公信力;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五) 提升业务素质,加强经费保障。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整体建设,积极参与市县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我镇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加强经费保障,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积极性,结合《新海镇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思考,以实际成效助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5年底,本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4(1951网上)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2.01%。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网上公开139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6.17%。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18条,占10.47%;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占5.81%;业务类信息56条,占32.56%;工程项目招投标类信息4条,占2.33%;其他类信息26条,占15.12%。
  (一)主动公开范围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成立新海镇创建国家级卫生镇领导小组的通知》、《2015年新海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如如公开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组织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实施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宋亮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王正刚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在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介绍一栏更新了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和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两个新设事业单位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开。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如公开了《崇明县2014年新海镇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崇明县2015年新海镇财政收入预算表》等;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双桶分类不锈钢废物桶采购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新海镇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新海镇景观廊道建设工程中标公告、关于新海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程的公开招标信息等;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成立新海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新海镇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印发支付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办事指南等13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关于调整新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如公开了《2015年上海市崇明县新海镇财政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上海市崇明县新海镇财政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如公开了《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抢险救灾、优扶、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如公开了新海镇救灾、扶贫、救助、优抚等资金、物资发放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本镇门户网站、县门户网站新海镇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我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县政府报送工作,利用上海市公文备案信息系统按时保质完成公文备案,并按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实时更新我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及县门户网站新海镇信息公开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县门户网站新海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各类业务信息,涉及内容广泛,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政府人事任免、财政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处理、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镇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2次,当面咨询接待6次,网上咨询2次,处理镇长办公信箱接受的网上信访3次。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较上一年有进一步提升。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受众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程序、形式、内容有待规范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有待加强。
  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镇情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传达学习贯彻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最新精神,研究部署全镇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交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整体建设水平。四是持续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等项工作,结合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制度机制,以周到的服务意识更好地保障受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以实际行动贡献法治中国建设。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信息公开咨询,因此《附表二》内的数据均为0;《附表三》中除提供服务类信息数18条,接受网上咨询2人次,现场接待6人次,电话接听10人次;《附表四》的数据均为0;《附表五》中收取费用总数及相关分支为0,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也为0。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2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1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3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9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4.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9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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