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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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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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1-0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新河镇人民政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五公开”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增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河镇新增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46条;免于公开21条,其中。过程性文件不公开7条,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8条,涉及商业秘密不公开1条,涉及内部管理5条;其他公开文件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做出答复1件,类型为不属于本机关负责。

(三)每月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区要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本具备了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公开专栏。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对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进行公开。对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乡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社会救济、优抚等资金的发放情况、镇基础建设和实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的发放使用情况、重点工作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根据规定按月、按季度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初步形成由发文部门初审、镇党政办复核的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六)监督保障情况。提高业务培训实效。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厅组织依申请公开实务培训。整合对接各部门公共数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做到实时更新,导致群众获取到的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仍存在一些遗漏和缺失,未能完全覆盖群众关心的所有领域和方面。 3.公众参与度不高:尽管建立了多种政务公开渠道,但公众的参与度和反馈率仍然较低,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1.加强信息更新机制建设,建立信息更新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职责和时间节点。2.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3. 定期更新政务公开目录,对新增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归类和公开。4.提升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务公开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群众普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建立政务公开反馈机制,鼓励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处理。举办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如座谈会、听证会等,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讨论和决策,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新河镇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拓展政民互动渠道,8月21日上午,镇党政办联合镇农发办、人大办,邀请镇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10余人,开展以“关注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公众代表一行参观了新民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现场,听取了项目整体情况介绍,对项目中的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及后续运营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镇党委副书记高文俊表示,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在新民村后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村民代表、人大代表要多提宝贵意见,切实把政府开放日政民互动“零距离”的精神延续下去,凝聚最广泛的智慧,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好、发展好,共同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看、听、议”政府实事项目,提升了公众对我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下一步,新河镇将融合公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化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搭建好开放平台,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引导群众继续对乡村振兴建言献策。2.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情况、社区长者食堂、新河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富盛商业广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康复路雨污水改造项目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3.我镇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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