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40002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4〕60号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党(总)支部:
经新河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添樱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石路村第二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吴秀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石路村第二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
郁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永丰村第二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施建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永丰村第二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
俞玲玲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卫东村第三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黄达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卫东村第三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
黄金辉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民生村第一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孙佳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民生村第一网格支部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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